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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指南
香港的稅制簡單而明確,目前香港主要稅項分為三大類:利得稅、薪俸稅及物業稅。
一、利得稅
1. 簡述
利得稅只對源自於香港的利潤徵稅,非來源於香港的利潤就算貨款匯入香港也無須徵稅。08、09年的利得稅稅率為16.5%,屬全球最低的稅率之一.並無徵收任何隱藏的「附加」稅款。香港並無徵收資本增值稅、股息稅或利息稅;資本免稅額及折舊規定也非常優厚。
香港認可的專業再保險公司的離岸業務更可享有低至8.75%的優惠公司利得稅。對於研究及開發工作,香港實施優厚的稅項寬減措施,可扣稅的專案包括市場研究、可行性研究及其它與商業及管理學有關的研究活動的開支。
折舊免稅額也十分優厚。凡有關生產的機器設備及電腦軟硬體的新開支一律即時可獲100%的抵免;建造工業大廈及若干建築物的資本開支可獲20%的期初免稅額,期後每年可獲額外4%的免稅額,直至開支額全部抵免。商業大廈每年可獲4%的重修免稅額。政府還提供經費,以鼓勵技術企業及具備商業機會的應用研究開發活動。此外,培訓員工學習新科技的成本可享有高達成本75%的經費免稅額。基本上,只有公司利潤、薪金及物業租金收入才需課稅。在大部分國家,所有收入及利潤項目均須繳付高達40%至50%的稅款,而在香港,只有源於香港境內且在本港經營的貿易、行業或業務的利潤才需課稅,源於香港境外的收入一概毋須繳稅。故此,相對幾乎所有其它發展國家的稅率,香港行之有效的整體稅率的確低得多。薪俸稅亦僅限於來自香港薪金,才會徵收,任何來自外地的收入一概免稅
2. 稅務優惠
1)購買機械,文化用品等資產初期的折舊額為資本開支的60%
2)購買電腦硬體軟體所產生的開支可全部據實扣除
3)工商業為翻新商用樓宇工程所支付的成本開支可分五個課稅年度等額扣除
4)香港企業如在國內開設(來料加工廠),只需將利潤的50%評定為源自香港,繳納利得稅
3. 評稅週期
課稅年度一般截止至每年的3月31日或12月31日 ,每一賬期為12個月。不過,新成立的公司允許第一次賬期不多於18個月。
4. 豁免及扣除
- 從已繳付利得稅的公司取得的股息或投資收益,可不計入應評稅利潤;存放於認可機構的存款所獲取的利息豁免繳付利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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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為賺取利潤而付出與該經營相關聯的支出,均可獲准扣除。其中包括:
- 為賺取該項利潤產生的借款利息支出
- 壞帳及呆帳
- 研究和開發費用
- 董事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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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應評稅利潤時,以下項目不可扣除:
- 任何非為產生該項利潤而付出的款項
- 資本的虧損或撤回、用於改進方面的成本及任何資本性的開支 >/li>
- 可按保險計畫或彌補合約收回的損失
- 非為產生利潤而佔用或使用樓宇所支付的租金及有關費用
- 繳納的各種稅款
- 因違反法例,需要支付的交通罰款
二、薪俸稅
1. 簡述
香港的薪俸稅是按地域來源徵稅,任何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均須繳納薪俸稅。
2. 課稅年度
由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
3. 扣除和免稅額
薪俸稅對可扣除項目的界定非常清楚,可扣除部份包括政府認可的慈善機構捐款、向認可的退休計畫支付供款、個人進修開支、個人居所貸款利息、完全或必須為產生該評稅入息而招致的所有支出。
4. 稅率
薪俸稅稅率可以累進稅率或標準稅率計算,以繳稅較少者為准:
1)標準稅率以淨入息總額的16%計算
2)以薪俸稅累進稅率計算
三、物業稅
1. 課稅範圍
物業稅是向擁有香港物業出租而收取租金的人士徵收的稅項,以物業的應評稅淨值按標準稅率16%計算。
2. 課稅年度
由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
3. 評稅標準
物業的應評稅淨值以當年的租金收入扣減業主支付的差餉,再減去20%的維修支出免稅額後所計算出的數目。除此之外,其它費用都不能扣除,但不能追回的租金可獲扣減。其後又收回的租金則須在收回的年度視作收入計算。有限公司如果擁有物業以收取租金,可獲豁免物業稅,只需繳納利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