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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新加坡公司
新加坡實行英國法律制度, 其公司法以普通法為依據。私人公司為外國企業設立新加坡公司的主要形式。現時,新加坡公司的利得稅率為百分之二十。新加坡還簽署提供若干稅務安排和保障優勢的雙重課稅和投資保護協定條約。新成立的公司如在新加坡沒有實際經營,且境外所得也不匯回新加坡,則不需在新加坡繳稅。
另外,新加坡為世界上少數與大陸同時簽訂有投資促進、保護條約和全面租稅協定的國家,並與全世界約50個國家簽有全面性租稅協定及和以與許多國家訂有投資保障協定。
新加坡公司可分為三類: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Private Limited Company)股東數目最多為50名。
- 上市公司 (Listed Company)股東數目為50名或以上。經當地政府部門批准後,可向公眾人士發行股票及債券以籌集資金。
- 外國公司分行 (Singapore Branch of a Foreign Company)外國公司可在新加坡設立分行,但只屬於登記分行,而不是註冊成立。
成立新加坡公司類型
- 註冊全新新加坡有限公司;
- 購買現成新加坡有限公司;
標準註冊資本
- 500,000新加坡幣
新加坡公司特點
- 可以是一人股東或一人董事;
- 取名相對自由,但只能為英文名稱;
- 必須具有實際經營位址;
- 每間公司必須委聘至少一名董事,且該董事必須為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或雇傭通行證持有人,董事不得為法人董事;
- 各私人有限公司必須委聘一名當地公司秘書, 並設會計帳冊,會計帳冊必須由一名當地核數師審核;
- 公司董事、股東和公司秘書的詳細資料須存檔於公司註冊處, 並供公眾查閱;
新加坡公司優勢
- 離岸業務所得的利潤如不匯入新加坡境內,就不需繳納任何稅項,每年只需遞交周年報表、和經當地會計師審計的賬目;
- 獲豁免的私人公司年度內收入如不超過五百萬新加坡元,該年度賬目則無需審計;
- 與多國簽訂投資和雙重課稅保護條約;
- 私人公司可免召開周年大會;
- 無外匯管制,容易募集資金;
- 政治、經濟和貿易環境穩定;
- 申請就業簽證EP,可自由往來新加坡-香港-中國,由此也方便獲美國、澳洲、英國等歐美國家簽證;
- 獲得EP後,可申請新加坡永久居民權PR(綠卡),成功移民新加坡;
- 控股公司可在許多國家的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
成立新加坡公司流程
- 新加坡公司名稱查冊 → 簽署委託代理協議書 → 交付款項 → 製作公司註冊檔→ 客戶簽名 → 申報檔 → 公司註冊完畢 → 文件交接。
成立新加坡公司所需資料
- 至少2名股東,可為法人或自然人;
- 至少一名董事,該董事必須為新加坡公民、持有永久居民或雇傭通行證;
- 公司發起人必須有一名個人,且須經新加坡會計師簽證或在臺灣公證;
- 必須委任一名當地居民為公司秘書;
- 當地公司註冊地址;
- 股東、董事身份證或護照影本;
- 股東持股比例;
- 股東、董事聯絡位址、聯絡電話;
成立新加坡公司所需時間
- 註冊全新公司約需10天;
- 購買現成空殼公司約需5天;
新加坡成立完畢後可獲取檔
- 註冊證書(簡稱CI);
- 公司章程3本;
- 股票本;
- 鋼印、簽字原子印各一枚;
- 申請註冊公司文件影本一套;
新加坡公司周年申報
- 離岸業務所得的利潤如不匯入新加坡境內,就不需繳納任何稅項,但公司需就公司業務進行周年申報;
- 新加坡公司的第一次申報時間是在公司成立後的18個月內進行,第二次申報時間是在以後的每15個月內,如公司在以上時間內不申報的,將會被處以罰款或吊銷牌照;